撤銷遺囑
任何遺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,均不得撤銷,除非:
- 因締結婚姻而撤銷
- 藉另一有效的遺囑而撤銷
- 藉立遺囑人可有效地簽立遺囑的方式簽立的遺囑撤銷書而撤銷;或
- 由立遺囑人,或由其他人在立遺囑人面前並依其指示,在立意撤銷該遺囑的情況下將該遺囑燒毀、撕毀或以其他方法毀滅而撤銷。
任何遺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,均不得撤銷,除非:
﹡孫楚雍律師→98881340 ﹡伍家賢律師→96636026
| 香港 灣仔總行 |
旺角 雅蘭中心一期 |
沙田 新城市 中央廣場 |
荃灣 南豐中心 |
元朗 元朗貿易中心 |
| 軒尼詩道139號 | 彌敦道 | 沙田火車站 宜家傢俬樓上 |
荃灣地鐵站 | 青山道 |
| 中國海外大 20樓全層 |
雅蘭中心一期 1107室 |
新城市中央廣場 2座21樓 2109室 |
南豐中心23樓 | 元朗貿易中心 28樓B1室 (麥當奴樓上) |
| 查詢或預約: 95868816 |
查詢或預約: 23988099 |
查詢或預約: 81009097 |
查詢或預約: 82099440 |
查詢或預約: 82000399 |
旺角:98881340
雅蘭中心一期1107室
荃灣:97417474
南豐中心23樓
沙田:98881340
新城市中央廣場二座21樓2109室(宜家傢俬樓上)(沙田火車站步行3分鐘到達)
元朗:82009087
元朗貿易中心28樓B1室(麥當奴快餐店樓上)